水,乃生命之源、生态之基,幸福河湖建设更是关乎民生福祉、生态安全的重要工程。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征程中,丰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监督职能作用,为幸福河湖建设与生态保护体制的完善贡献着重要力量。加强人大监督,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幸福河湖建设水平,这是丰县人大常委会护航生态环境保护、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探索。
一、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一方面,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深入河道沿线、水利工程现场等地,检查水资源利用、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针对幸福河湖建设中的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法治力量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
二、发挥代表作用,凝聚各方力量
鼓励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河湖治理与保护工作,发挥他们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代表开展巡河活动,及时发现并反馈河湖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代表议案、建议等形式,将群众关于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传递给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此外,人大代表还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丰县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原则,把顺畅河网水系,治理保护河湖,修复生态环境,打造乐水载体放在突出位置,注重河湖生态修复,维护良好生态,提升河湖功能,全力建设人水和谐的水生态发展格局。为切实改善城市建成区生态水环境,丰县通过实施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实现引水润城,形成“水在花间绕,人在景中游”的城市滨水廊道,切实提升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幸福河湖建设、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从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质提升等角度,对沙支河等河道进行系统治理,设立了县镇村三级河长和河长助理,明确了管理单位,完善了飞龙湖公园内休闲娱乐设施,筑牢生态底色,河湖面貌焕然一新。
三、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治理成果
丰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河湖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加强对河长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在河湖治理与保护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共同守护河湖生态。同时,要求建立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补偿力度,激发各方保护河湖生态的积极性。
自2021年江苏省全面推动幸福河湖建设以来,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丰县高位推动抓落实,以大沙河国家级示范河湖建设为样板,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制定出台《丰县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这条主线,丰县依据河湖的不同功能、不同定位,系统谋划,精准发力,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及干支流治理,结合生态河道建设、公共空间治理、生态宜居示范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有限资金集约高效利用效应,切实发挥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打造水体相连、长流长清、文昌人和、岸绿景美的河湖面貌。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持续关注和有力推动下,丰县将幸福河湖建设贯穿于“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的全过程,综合考虑河湖自然条件、地理特点、景观特点、文化特色等因素,充分挖掘水文化,奋力讲好水故事,因地制宜确定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全力打造“一河一景,一品一韵”各具特色、宜人宜居的幸福河湖。丰县的幸福河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河湖水质不断改善,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沿岸生态景观日益优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未来,丰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发力,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幸福河湖、打造更加宜居的生态环境而不懈努力。
(供稿:丰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 司曙光) |